1.餐饮公司、餐饮管理许可证办理
办理机构:上海市食品卫生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食品卫生经营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明;
4 、专职人员情况; 5 、场所平面图 6 、资金来源证明; 7 、场地使用证明 8 、消防环保等
办理程序:由食品卫生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市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》
2.医疗器械许可证
办理机构:上海市药监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医疗器械经营 / 生产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 / 质管员身份、
资历证明; 4 、专职人员情况; 5 、资金来源证明; 6 、场地使用证明等
办理程序:由市药监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 / 生产许可证》
3.酒类零售批发许可
办理机构:上海市酒类专卖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酒类零售 / 批发经营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
明; 4 、专职人员情况; 5 、场所平面图 6 、资金来源证明; 7 、场地使用证明 8 、消防环保等
办理程序:由酒类专卖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市酒类零售 / 批发许可证》
4.烟草零售批发许可
办理机构:上海市烟草专卖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三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烟草经营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明; 4 、专
职人员情况; 5 、场所平面图 6 、资金来源证明; 7 、场地使用证明 8 、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
局的要求。原则上城镇每个卷烟零售点服务居民人口数量不低于 500 人,相邻卷烟零售点距离不少于
100 米,乡村可适当放宽。
办理程序:由烟草专卖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市烟草零售 / 批发许可证》
5.人才服务公司办理
办理机构:上海市人事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上海市人才服务审批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明;
4 、专职人员情况(一师四员) 5 、资金来源证明; 6 、场地使用证明等 办理程序:由市人事局审核
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市人才中介许可证》,先发三个月临时的,后发长期的
6.旅游、旅游信息咨询
办理机构:上海市旅游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三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旅游经营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明; 4 、专
职人员情况; 6 、资金来源证明, 7 , 20 万元风险保证金; 8 、场地使用证明;
办理程序:由旅游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》
7.足浴店、理发店
办理机构:上海市卫生局、各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足浴、理发店经营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身份、资历证明
4 、专职人员情况; 6 、资金来源证明, 7 、场所平面图; 8 、场地使用证明;
办理程序:由卫生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》
8.注册旅馆、酒店管理
办理机构:上海市卫生局、公安分局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 9 : 00-11 : 30 下午 1 : 30-4 : 30 )
办理时限:自收到有关部门申请之日起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
申办对象资格: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, 在人员、场地、资金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等条件
基本申办材料: 1 、申请报告; 2 、《旅馆租赁经营申请表》《酒店管理申请表》; 3 、机构负责人
身份、资历证明; 4 、专职人员情况; 6 、资金来源证明, 7 场所平面图; 8 、场地使用证明;
办理程序:由卫生局审核 , 批准同意后颁发《上海特种行业许可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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