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,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,企业类型大致分为两种:公
司制企业、非公司制企业
一、公司制企业
1 、有限责任公司:
( 1 )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 1 个以上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;
( 2 )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万人民币;
( 3 )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( 4 )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( 5 )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2 、股份有限公司:
( 1 )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,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
内有住所。
( 2 )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,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,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;
( 3 )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;
( 4 )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
上述所定限额的,由法律、行政法规另行规定。
二、非公司制企业
1 、非公司企业法入:
( l )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;
(2)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,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;
(3)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、财务核算机构、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
建立的其它机构;
(4 )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
( 5 )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
( 6 )有健全的财会制度,能够实行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;
( 7 )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,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,国家
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;
( 8 )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。
2 、个人独资企业:
( 1 )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
( 2 )有合法的企业名称;
( 3 )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,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;
( 4 )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( 5 )有必要的从业人员。
3 、合伙企业:
( 1 )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;
( 2 )有书面合伙协议;
( 3 )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,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;
( 4 )有合伙企业的名称;
( 5 )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;
( 6 )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;
( 7 )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,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。
4 、个体工商户:
( 1 )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、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,可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
经营;
( 2 )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、经营场地、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,没有最低限额基本
要求。
三、注册条件与责任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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